引进外资 弥补我国金融业短板

冬马  · 2023/05/09

2018年以来,一系列金融开放举措加快推出,包括合资保险资管公司、外资控股券商、外资养老险公司等在内的一批新型金融机构相继落地。

    2018年以来,一系列金融开放举措加快推出,包括合资保险资管公司、外资控股券商、外资养老险公司等在内的一批新型金融机构相继落地。今年5月,银保监会再度推出12条对外开放新举措,进一步提升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开放度和市场化程度。


引进外资 弥补我国金融业短板


    日前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重申此前的开放承诺,将外资对证券、基金、期货及寿险的投资比例限制放宽至51%。“在金融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中国市场上外资金融机构资产占比相对较低,这可能是因为外资银行大都有自己的文化和明确的战略选择。


    ”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陈卫东近日在2019国际货币论坛上表示,过去10多年,中国中小银行的资产发展非常快,由此拉低了中国大型银行在中国的资产占比,相应也拉低了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市场的占比。


    陈卫东介绍说,不同国家金融业的开放程度不一样,有的国家很依赖外资的金融机构。但金融开放不一定能够实现效率的提升,反而有可能带来风险。从全球范围来看,有些外资银行占比较高地区的金融运作效率并不算高;相反,在一些外资银行占比不高且稳定的地区,金融业的整体功能发挥稳定、运作效率较高,美国和德国银行体系就是典型案例。


    中国证监会原主席肖钢说,外资进来后,一方面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竞争、提升了金融发展水平,另一方面,国内也会面对资本的进出更加频繁、小的证券公司可能被淘汰等挑战。“对此,金融开放需要更精准的监管。


    对外开放强调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应对监管的成本,这就要求监管部门更精准的监管以给企业创造更好的环境,在监管上可通过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手段精准监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副院长丁剑平说。


    在有效金融监管的同时,也要注意监管规则对等。陈卫东强调,监管规则对开放的效果将产生重大影响。发达经济体金融开放过程中都遵循监管规则对等原则,即根据本国金融机构在东道国面临的监管环境给予东道国金融机构相应的监管要求:对于给予本国金融机构相对优厚监管环境的东道国,我国也应给这类东道国金融机构相对友好的监管环境。


    陈卫东表示,金融对外开放最终要实现双向开放,既要外资机构引进来,也要中资机构走出去。过快、过多地走出去会降低国内金融资源供给的质量;而过快、过多地引进来也会造成金融资源产能过剩和竞争加剧。


    高质量金融开放要考虑引进来与走出去的节奏及对等。“引进外资的真正目的不是大幅提升金融总量和外资机构占比,而是补足我国金融业的短板。”陈卫东认为,我国金融体系短板有以下几个方面:从机构种类看,证券、基金等资管行业主体功能发挥不充分。


    从服务对象看,我国金融体系对高端客户、小微民营客户、跨国客户的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从业务品种来看,我国金融机构在提供复杂金融衍生品、绿色金融服务、跨境金融、线上金融产品的能力有待提升。


    陈卫东表示,以上这些我国金融体系的短板恰好是外资银行较所擅长,所以金融开放可对我国金融发展提供很好的补充作用。他建议,首先,我国要更加重视融资功能的突破,在直接融资发展比较薄弱的情况下,我国更需要外资机构在直接融资市场、非银领域有更大作为,尤其是设计符合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融资结构特点的产品。


    其次,要更加重视金融机构产品创新能力的提升,我国需要利用外资机构在复杂金融衍生品设计与交易、绿色金融产品等方面的能力。再次,要实现走出去和引进来步调基本一致,实现对第三方市场的开发,如“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


    再其次,要用好国际市场的资源,促进中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的共同合作。最后,要防控金融风险,例如,对外开放过程中的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应为金融开放做出中长期的发展规划,加强外资银行跨境资金运作的管理,防止跨境资金频繁运作造成的金融风险。


+1
6

好文章,需要你的鼓励

参与评论
登录后才能参与讨论哦...
后参与讨论
提交评论 0/1000

请回复有价值的信息,无意义的评论将很快被删除,账号将被禁止发言。

评论区

下一篇

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企业用工越来越需要具备国际视野,中国境内用工直接受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而外派用工由于其涉外因素存在,法律关系相对复杂。

2023/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