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机构发布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南
本报讯 日前,美国三大联邦机构——司法部、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及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联合发布了一项政策声明,对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救济问题作出澄清。
    本报讯 日前,美国三大联邦机构——司法部、美国专利商标局以及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联合发布了一项政策声明,对标准必要专利的侵权救济问题作出澄清。司法部、美国专利商标局和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在联合声明中强调了保护专利独占的必要性。
    三大机构表示,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承诺是确定专利侵权救济的相关因素,但不能用于阻止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获取禁令和排他救济。表面上看,简明的联合声明似乎仅在维持现状,但实则另有深意。
    一方面,司法部并不赞成对现有标准必要专利进行监管干预,而是认为该问题应交由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和被许可人自行协商。为此,联合声明指出,应对标准必要专利与其他专利权一视同仁,所有侵权救济均适用于标准必要专利。
    另一方面,禁令和排他救济为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开展许可谈判提供了极大的砝码。例如,如果法院禁止被许可人销售竞争性产品,那么他们对该产品的投资将打水漂。联合政策声明有两个明显的漏洞。
    首先,作为另一个联邦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并没有签字。而此前,司法部与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就其他政策文件(《知识产权许可反垄断指南》)开展过合作。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沉默也许表明该机构对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不同的观点。
    其次,政策声明并没有就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违反公平、合理、无歧视承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或致使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失去获取禁令和排他救济的资格等问题发表看法。一些人将这种情况解读为允许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在许可谈判期间采取更激进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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